【實習資訊】109學年下學期兼職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
國立屏東大學社區諮商中心
實習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實習目的
(一)提供專業的實習環境與資源,使心理諮商人才熟悉輔導工作三級預防模式,以落實本校及高屏地區之社區諮商工作。
(二)為使心理輔導專業領域的素質不斷提升,故鼓勵諮商實習心理師在實務的學習過程中,銜接及檢核過去所學的專業領域與知能,從省思中整合自身所學。
(三)為充實本校專業諮商人力資源,以提供高屏地區社區民眾與本校教職員工生更即時與豐富的諮商服務。
二、實習資格
(一)招募對象:
兼職實習心理師-國內外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或博士班研究生,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至少十二學分成績及格(須包括諮商理論、個別諮商、團體諮商三科)。
(二)名額:兼職實習生一~二名。
三、實習時段
(一)實習期間:自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為期半年(可視情況,依實習生的需求與實習單位配合狀況而調整開始與結束日期)。
(二)實習時段:每週固定值班至少八小時。(寒暑假配合校方之休假規定,必要時須配合本中心活動,加班得申請補休,請假須依規定補足時數。)
四、實習內容
(一)個別、婚姻或家庭諮商及心理治療:包括初談工作與危機個案協同處理。
(二)團體諮商及心理治療:每學期以帶一個團體為原則,並視實際狀況擔任觀察員。
(三)個案評估及心理衡鑑:各式測驗之施測與解釋、分析並評估個案心理狀態。
(四)心理諮詢:提供社區民眾及本校教職員工生諮詢。
(五)心理衛生教育及推廣工作:諮商專業知能研習、社區心理衛生講座等。
(六)心理諮商相關行政事務:包含協助推廣規劃、文宣編輯、資訊收集與管理、社區機構聯繫、受理社區民眾申請諮商服務等。
五、機構督導
本中心安排具心理師證照之人員擔任專業督導,包含個別督導(每週一至二小時)及團體督導。
六、申請方式
(一)請備妥下述文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兼職實習,郵寄至本中心「900屏東市林森路7號2樓 國立屏東大學社區諮商中心收」
1.履歷表
2.自傳
3.歷年成績單
4.實習計畫書
5.學校實習規定
6.請以你對社區諮商的了解,提出一份於本中心的服務計畫書 (一頁A4即可,格式不限)
(二)收件截止日期:109年 11月 20 日(五)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後請務必來電確認是否確實寄達。
(三)甄選流程:
1.收到申請資料,經資格審查通過後,會通知申請人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109年11月26日(四)下午14:00,面試後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將於本中心網站公告,未錄取
者則不另通知。
2.經錄取者,待中心邀請參加實習前會議,共同協商實習工作內容。
(四)審核標準:
1.書面50%(學經歷15%、自傳15%、實習計畫書20%)。
2.面試50%。
(五)其他
1.有任何疑問請洽(08)721-3448 林書如專任心理師
2.中心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30-17:30(中午12:00 至13:30休息),每週三延長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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